搜尋時間: 1.11 秒 共找到符合筆數: 8 筆
搜尋版本: 和合本
版權宣告
|
利 18:30
|
所 以, 你們要守我所吩咐 的, 免得你們隨從 那些可憎 的惡俗, 就是 在你們以先的人所常行 的, 以致 玷污了自己。我是耶和華 你們的神。」
|
|
利 18:27
|
( 在你們以先居住 那地的人行了這 一切可憎惡 的事, 地就玷污了,)
|
|
利 20:22
|
「所 以,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 一切 的律例典章, 免得我領 你們去住 的那地把你們吐出。
|
|
利 25:2
|
「 你曉諭 以色列人說: 你們到了我所賜 你們那地的時候, 地就要向耶和華守安息。
|
|
利 15:31
|
「 你們要這 樣使 以色列人與他 們的污穢隔絕, 免得他 們玷污我 的帳幕, 就因自己 的污穢死亡。」
|
|
可 16:7
|
你們可 以去告訴他 的門徒和彼 得,說:『他 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。 在那裡 你們要見他,正如他從前所告訴 你們的。』」
|
|
彼前 1:4
|
可 以得著不能朽壞、不能 玷污、不能衰殘、為 你們存留 在天上 的基業。
|
|
結 33:26
|
你們倚仗自己 的刀劍行可憎 的事,人人 玷污鄰舍 的妻, 你們還能 得這 地為業嗎?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