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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 29: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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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七月初 一日,你們 當有聖會;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,是你們 當守為吹角 的日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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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 29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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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七月十五 日,你們 當有聖會;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,要向耶和華守節七 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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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 28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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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七七節莊稼初熟,你們獻新素祭給耶和華 的日子, 當有聖會;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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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 23: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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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日當有聖會, 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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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 23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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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日當有聖會, 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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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 28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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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 日當有聖會, 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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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 29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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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 第八 日你們 當有嚴肅 會;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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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 23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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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這 日,你們要宣告 聖會;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。這在你們 一切 的住處作為世世代代永遠 的定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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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 23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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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 日內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。 第八 日當守 聖會,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。這是嚴肅 會, 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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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 23: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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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七 日。 第七 日是 聖會, 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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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 23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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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;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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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 23: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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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 日要 做工, 第七 日是 聖安息 日, 當有聖會;你們 什麼工都不可做。這是在你們 一切 的住處向耶和華守 的安息 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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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 29: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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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七月初十 日,你們 當有聖會;要刻苦己心, 什麼工都不可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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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 12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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頭 一日你們 當有聖會, 第七 日也 當有聖會。這兩 日之內,除了預備各人所要吃 的以外,無論何 工都不可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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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 16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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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每逢七月初十 日,你們要刻苦己心,無論是本地人,是寄居在你們中間 的外人, 什麼工都不可做;這要作你們永遠 的定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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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 23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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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這 日, 什麼工都不可做;因為是贖罪 日,要在耶和華你們 的神面前贖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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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 20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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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 第七 日是向耶和華你神 當守 的安息 日。這 一日你和你 的兒女、僕婢、牲畜,並你城裡寄居 的客旅,無論何 工都不可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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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 23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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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們 什麼工都不可做。這在你們 一切 的住處作為世世代代永遠 的定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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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 5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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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 第七 日是向耶和華你神 當守 的安息 日。這 一日,你和你 的兒女、僕婢、牛、驢、牲畜,並在你城裡寄居 的客旅,無論何 工都不可做,使你 的僕婢 可以和你 一樣安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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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 17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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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 不要在安息 日從家中擔出擔子去。無論何 工都不可做,只要以安息 日為 聖日,正如我所吩咐你們列祖 的。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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