歌羅西書 3:17
無論做什麼,或說話或行事,都要奉主耶穌的名,藉著他感謝父神。
使徒行傳 20:35
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,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,扶助軟弱的人,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,說:『施比受更為有福。』」
羅馬書 12:1
所以弟兄們,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神所喜悅的;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。
腓立比書 4:13
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,凡事都能做。
腓立比書 4:8
- 9
弟兄們,我還有未盡的話:凡是真實的、可敬的、公義的、清潔的、可愛的、有美名的,若有什麼德行,若有什麼稱讚,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。
你們在我身上所學習的,所領受的,所聽見的,所看見的,這些事你們都要去行,賜平安的神就必與你們同在。
路加福音 16:13
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;不是惡這個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輕那個。你們不能又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。」
加拉太書 2:20
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;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
腓立比書 3:18
- 19
因為有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。我屢次告訴你們,現在又流淚的告訴你們:
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;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。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,專以地上的事為念。
雅各書 1:19
- 20
我親愛的弟兄們,這是你們所知道的,但你們各人要快快的聽,慢慢的說,慢慢的動怒,
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