箴言 13:11
不勞而得之財必然消耗;勤勞積蓄的,必見加增。
希伯來書 13:5
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,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;因為主曾說:『我總不撇下你,也不丟棄你。』
路加福音 12:15
於是對眾人說:「你們要謹慎自守,免去一切的貪心,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。」
哥林多前書 6:12
凡事我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。凡事我都可行,但無論哪一件,我總不受他的轄制。
馬太福音 6:24
「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;不是惡這個,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,輕那個。你們不能又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(瑪門:財利的意思)。」
歌羅西書 3:5
所以,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,就如淫亂、污穢、邪情、惡慾,和貪婪(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)。
提摩太前書 6:10
貪財是萬惡之根。有人貪戀錢財,就被引誘離了真道,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。
箴言 1:19
凡貪戀財利的,所行之路都是如此;這貪戀之心乃奪去得財者之命。
使徒行傳 20:33
- 35
我未曾貪圖一個人的金、銀、衣服。
我這兩隻手常供給我和同人的需用,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。
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,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,扶助軟弱的人,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,說:『施比受更為有福。』」
使徒行傳 20:35
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,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,扶助軟弱的人,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,說:『施比受更為有福。』」
約翰一書 2:15
- 17
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。人若愛世界,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。
因為凡世界上的事,就像肉體的情慾,眼目的情慾,並今生的驕傲,都不是從父來的,乃是從世界來的。
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,惟獨遵行神旨意的,是永遠常存。
以弗所書 4:28
從前偷竊的,不要再偷;總要勞力,親手做正經事,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。
箴言 1:13
我們必得各樣寶物,將所擄來的,裝滿房屋;
以賽亞書 65:11
- 12
但你們這些離棄耶和華、忘記我的聖山、給時運擺筵席(原文作桌子)、給天命盛滿調和酒的,
我要命定你們歸在刀下,都必屈身被殺;因為我呼喚,你們沒有答應;我說話,你們沒有聽從;反倒行我眼中看為惡的,揀選我所不喜悅的。
路加福音 12:47
- 48
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,卻不預備,又不順他的意思行,那僕人必多受責打;
惟有那不知道的,做了當受責打的事,必少受責打;因為多給誰,就向誰多取;多托誰,就向誰多要。」
約翰一書 2:15
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。人若愛世界,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