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 18:15
- 17
「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,你就去,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,指出他的錯來。他若聽你,你便得了你的弟兄;
他若不聽,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,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,句句都可定準。
若是不聽他們,就告訴教會;若是不聽教會,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。
帖撒羅尼迦後書 3:6
弟兄們,我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們,凡有弟兄不按規矩而行,不遵守從我們所受的教訓,就當遠離他。
帖撒羅尼迦後書 3:14
- 15
若有人不聽從我們這信上的話,要記下他,不和他交往,叫他自覺羞愧。
但不要以他為仇人,要勸他如弟兄。
哥林多前書 5:9
- 13
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,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。
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,或貪婪的,勒索的,或拜偶像的;若是這樣,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。
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,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,或貪婪的,或拜偶像的,或辱罵的,或醉酒的,或勒索的,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,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。
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?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嗎?
至於外人有神審判他們。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。
提摩太前書 5:19
控告長老的呈子,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。
哥林多後書 2:5
- 8
若有叫人憂愁的,他不但叫我憂愁,也是叫你們眾人有幾分憂愁。我說幾分,恐怕說得太重。
這樣的人受了眾人的責罰也就夠了,
倒不如赦免他,安慰他,免得他憂愁太過,甚至沉淪了。
所以我勸你們,要向他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