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埃及記 21:24
- 25
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,以手還手,以腳還腳,
以烙還烙,以傷還傷,以打還打。
出埃及記 22:2
- 3
人若遇見賊挖窟窿,把賊打了,以至於死,就不能為他有流血的罪。
若太陽已經出來,就為他有流血的罪。賊若被拿,總要賠還。若他一無所有,就要被賣,頂他所偷的物。
提摩太前書 5:8
人若不看顧親屬,就是背了真道,比不信的人還不好,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,更是如此。
創世記 9:5
- 6
流你們血、害你們命的,無論是獸是人,我必討他的罪,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。
凡流人血的,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,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。
出埃及記 22:26
你即或拿鄰舍的衣服作當頭,必在日落以先歸還他;
羅馬書 12:19
親愛的弟兄,不要自己伸冤,寧可讓步,聽憑主怒(或作:讓人發怒);因為經上記著:「主說:『伸冤在我;我必報應。』」
出埃及記 22:1
「人若偷牛或羊,無論是宰了,是賣了,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,四羊賠一羊。
傳道書 1:7
江河都往海裡流,海卻不滿;江河從何處流,仍歸還何處。
馬太福音 5:38
- 39
「你們聽見有話說:『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』
只是我告訴你們,不要與惡人作對。有人打你的右臉,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;
馬太福音 26:52
- 54
耶穌對他說:「收刀入鞘吧!凡動刀的,必死在刀下。
你想,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?
若是這樣,經上所說,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?」
路加福音 10:27
他回答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、盡意愛主你的神;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。」
羅馬書 13:4
因為他是神的用人,是與你有益的。你若作惡,卻當懼怕;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,他是神的用人,是伸冤的,刑罰那作惡的。
創世記 20:7
現在你把這人的妻子歸還他;因為他是先知,他要為你禱告,使你存活。你若不歸還他,你當知道,你和你所有的人都必要死。」
利未記 6:4
他既犯了罪,有了過犯,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,或是因欺壓所得的,或是人交付他的,或是人遺失他所撿的物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