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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聖經

不靠行為的救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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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書 6:15 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,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。
羅馬書 9:31 - 32 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,反得不著律法的義。 這是什麼緣故呢?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求,只憑著行為求,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。
歌羅西書 2:20 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,脫離了世上的小學,為什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、服從那「不可拿、不可嘗、不可摸」等類的規條呢?
傳道書 1:14 我見日光之下所做的一切事,都是虛空,都是捕風。
詩篇 49:7 - 8 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,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神, 叫他長遠活著,不見朽壞;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,只可永遠罷休。
以賽亞書 64:6 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;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。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乾;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。
但以理書 9:18 我的神啊,求你側耳而聽,睜眼而看,眷顧我們荒涼之地和稱為你名下的城。我們在你面前懇求,原不是因自己的義,乃因你的大憐憫。
使徒行傳 13:39 你們靠摩西的律法,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,就都得稱義了。
羅馬書 8:3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,有所不能行的,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,成為罪身的形狀,作了贖罪祭,在肉體中定了罪案,
加拉太書 3:10 - 12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是被咒詛的;因為經上記著:「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詛。」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,這是明顯的;因為經上說,「義人必因信得生。」 律法原不本乎信,只說:「行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著。」
歌羅西書 2:22 - 23 這都是照人所吩咐、所教導的。說到這一切,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。 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,用私意崇拜,自表謙卑,苦待己身,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。
詩篇 127:1 - 2 (所羅門上行之詩。)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,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;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,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。 你們清晨早起,夜晚安歇,吃勞碌得來的飯,本是枉然;惟有耶和華所親愛的,必叫他安然睡覺。
以賽亞書 57:12 我要指明你的公義;至於你所行的都必與你無益。
路加福音 18:9 - 14 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,藐視別人的,設一個比喻, 說:「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:一個是法利賽人,一個是稅吏。 法利賽人站著,自言自語的禱告說:『神啊,我感謝你,我不像別人勒索、不義、姦淫,也不像這個稅吏。 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,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。』 那稅吏遠遠的站著,連舉目望天也不敢,只捶著胸說:『神啊,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!』 我告訴你們,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;因為,凡自高的,必降為卑;自卑的,必升為高。」
羅馬書 3:20 - 30 所以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 但如今,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,有律法和先知為證: 就是神的義,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,並沒有分別。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;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穌的救贖,就白白的稱義。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,是憑著耶穌的血,藉著人的信,要顯明神的義;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,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,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,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 既是這樣,那裡能誇口呢?沒有可誇的了。用何法沒有的呢?是用立功之法嗎?不是,乃用信主之法。 所以(有古卷:因為)我們看定了:人稱義是因著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。 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嗎?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嗎?是的,也作外邦人的神。 神既是一位,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,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。
羅馬書 9:16 據此看來,這不在乎那定意的,也不在乎那奔跑的,只在乎發憐憫的神。
加拉太書 2:16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穌基督,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,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,不因行律法稱義;因為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。
加拉太書 5:2 我保羅告訴你們,若受割禮,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。
羅馬書 11:6 既是出於恩典,就不在乎行為;不然,恩典就不是恩典了。
加拉太書 2:21 我不廢掉神的恩;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,基督就是徒然死了。
加拉太書 3:21 這樣,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?斷乎不是!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,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。
腓立比書 3:3 - 9 因為真受割禮的,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、在基督耶穌裡誇口、不靠著肉體的。 其實,我也可以靠肉體;若是別人想他可以靠肉體,我更可以靠著了。 我第八天受割禮;我是以色列族、便雅憫支派的人,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。就律法說,我是法利賽人; 就熱心說,我是逼迫教會的;就律法上的義說,我是無可指摘的。 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,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。 不但如此,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,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。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,看作糞土,為要得著基督; 並且得以在他裡面,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,乃是有信基督的義,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,
以賽亞書 43:26 你要提醒我,你我可以一同辯論;你可以將你的理陳明,自顯為義。
以西結書 7:19 他們要將銀子拋在街上,金子看如污穢之物。當耶和華發怒的日子,他們的金銀不能救他們,不能使心裡知足,也不能使肚腹飽滿,因為這金銀作了他們罪孽的絆腳石。
羅馬書 4:1 - 10 如此說來,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?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,就有可誇的;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。 經上說什麼呢?說:「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」 做工的得工價,不算恩典,乃是該得的; 惟有不做工的,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,他的信就算為義。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。 他說: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 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 如此看來,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?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?因我們所說,亞伯拉罕的信,就算為他的義, 是怎麼算的呢?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?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?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,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。
加拉太書 5:6 原來在基督耶穌裡,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,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。
加拉太書 5:18 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,就不在律法以下。
雅各書 2:10 - 11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,只在一條上跌倒,他就是犯了眾條。 原來那說「不可姦淫」的,也說「不可殺人」;你就是不姦淫,卻殺人,仍是成了犯律法的。
馬太福音 5:20 我告訴你們,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,斷不能進天國。」
哥林多前書 13:1 - 3 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,並天使的話語,卻沒有愛,我就成了鳴的鑼,響的鈸一般。 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,也明白各樣的奧秘,各樣的知識,而且有全備的信,叫我能夠移山,卻沒有愛,我就算不得什麼。 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,又捨己身叫人焚燒,卻沒有愛,仍然與我無益。
加拉太書 4:9 - 11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,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,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,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? 你們謹守日子、月分、節期、年分。 我為你們害怕、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。
以弗所書 2: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;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;
提摩太後書 1:9 神救了我們,以聖召召我們,不是按我們的行為,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;這恩典是萬古之先,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,
提多書 3:4 - 5 但到了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, 他便救了我們,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,乃是照他的憐憫,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。
以西結書 33:12 - 19 人子啊,你要對本國的人民說:義人的義,在犯罪之日不能救他;至於惡人的惡,在他轉離惡行之日也不能使他傾倒;義人在犯罪之日也不能因他的義存活。 我對義人說:『你必定存活!』他若倚靠他的義而作罪孽,他所行的義都不被記念。他必因所作的罪孽死亡。 再者,我對惡人說:『你必定死亡!』他若轉離他的罪,行正直與合理的事: 還人的當頭和所搶奪的,遵行生命的律例,不作罪孽,他必定存活,不至死亡。 他所犯的一切罪必不被記念。他行了正直與合理的事,必定存活。 「你本國的子民還說:『主的道不公平。』其實他們的道不公平。 義人轉離他的義而作罪孽,就必因此死亡。 惡人轉離他的惡,行正直與合理的事,就必因此存活。
路加福音 17:7 - 10 你們誰有僕人耕地或是放羊,從田裡回來,就對他說:『你快來坐下吃飯』呢? 豈不對他說:『你給我預備晚飯,束上帶子伺候我,等我吃喝完了,你才可以吃喝』嗎? 僕人照所吩咐的去做,主人還謝謝他嗎? 這樣,你們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,只當說:『我們是無用的僕人,所做的本是我們應分作的。』」
加拉太書 2:19 我因律法,就向律法死了,叫我可以向神活著。
加拉太書 5:4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,是與基督隔絕,從恩典中墜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