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 16:17
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。
加拉太書 2:16
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穌基督,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,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,不因行律法稱義;因為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。
羅馬書 10:4
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,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。
加拉太書 5:18
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,就不在律法以下。
以賽亞書 42:21
耶和華因自己公義的緣故,喜歡使律法(或作:訓誨)為大,為尊。
馬太福音 5:17
- 18
「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。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
我實在告訴你們,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,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,都要成全。
羅馬書 2:27
- 29
而且那本來未受割禮的,若能全守律法,豈不是要審判你這有儀文和割禮竟犯律法的人嗎?
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,不是真猶太人;外面肉身的割禮,也不是真割禮。
惟有裡面作的,才是真猶太人;真割禮也是心裡的,在乎靈,不在乎儀文。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,乃是從神來的。
羅馬書 6:14
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,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
羅馬書 7:12
這樣看來,律法是聖潔的,誡命也是聖潔、公義、良善的。
希伯來書 9:22
按著律法,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;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了。
雅各書 4:11
- 12
弟兄們,你們不可彼此批評。人若批評弟兄,論斷弟兄,就是批評律法,論斷律法。你若論斷律法,就不是遵行律法,乃是判斷人的。
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,只有一位,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。你是誰,竟敢論斷別人呢?
羅馬書 7:1
- 6
弟兄們,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,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?
就如女人有了丈夫,丈夫還活著,就被律法約束;丈夫若死了,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。
所以丈夫活著,他若歸於別人,便叫淫婦;丈夫若死了,他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,雖然歸於別人,也不是淫婦。
我的弟兄們,這樣說來,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,在律法上也是死了,叫你們歸於別人,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,叫我們結果子給神。
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,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,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。
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,現今就脫離了律法,叫我們服事主,要按著心靈(心靈:或作聖靈)的新樣,不按著儀文的舊樣。
羅馬書 13:8
- 10
凡事都不可虧欠人,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;因為愛人的,就完全了律法。
像那不可姦淫,不可殺人,不可偷盜,不可貪婪,或有別的誡命,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。
愛是不加害與人的,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。
羅馬書 3:19
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,好塞住各人的口,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。
羅馬書 7:4
我的弟兄們,這樣說來,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,在律法上也是死了,叫你們歸於別人,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,叫我們結果子給神。
羅馬書 7:7
- 12
這樣,我們可說什麼呢?律法是罪嗎?斷乎不是!只是非因律法,我就不知何為罪。非律法說「不可起貪心」,我就不知何為貪心。
然而罪趁著機會,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;因為沒有律法,罪是死的。
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;但是誡命來到,罪又活了,我就死了。
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,反倒叫我死;
因為罪趁著機會,就藉著誡命引誘我,並且殺了我。
這樣看來,律法是聖潔的,誡命也是聖潔、公義、良善的。
哥林多前書 9:21
向沒有律法的人,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,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;其實我在神面前,不是沒有律法;在基督面前,正在律法之下。
加拉太書 3:10
- 13
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是被咒詛的;因為經上記著:「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詛。」
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,這是明顯的;因為經上說,「義人必因信得生。」
律法原不本乎信,只說:「行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著。」
基督既為我們受(原文作成)了咒詛,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;因為經上記著:「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。」
雅各書 2:8
- 12
經上記著說:「要愛人如己。」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,才是好的。
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,便是犯罪,被律法定為犯法的。
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,只在一條上跌倒,他就是犯了眾條。
原來那說「不可姦淫」的,也說「不可殺人」;你就是不姦淫,卻殺人,仍是成了犯律法的。
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,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。
約翰一書 3:4
凡犯罪的,就是違背律法;違背律法就是罪。
申命記 28:58
「這書上所寫律法的一切話是叫你敬畏耶和華你神可榮可畏的名。
路加福音 16:16
- 17
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,從此神國的福音傳開了,人人努力要進去。
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。
羅馬書 3:20
所以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
羅馬書 8:3
- 4
律法既因肉體軟弱,有所不能行的,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,成為罪身的形狀,作了贖罪祭,在肉體中定了罪案,
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、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。
加拉太書 3:23
- 25
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,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。
這樣,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,引我們到基督那裡,使我們因信稱義。
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,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。
提摩太前書 1:8
- 10
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,只要人用得合宜;
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,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,不虔誠和犯罪的,不聖潔和戀世俗的,弒父母和殺人的,
行淫和親男色的,搶人口和說謊話的,並起假誓的,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。
馬太福音 5:17
「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。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
羅馬書 3:19
- 20
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,好塞住各人的口,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。
所以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
羅馬書 7:14
- 16
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,但我是屬乎肉體的,是已經賣給罪了。
因為我所做的,我自己不明白;我所願意的,我並不做;我所恨惡的,我倒去做。
若我所做的,是我所不願意的,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。
羅馬書 9:31
- 32
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,反得不著律法的義。
這是什麼緣故呢?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求,只憑著行為求,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。
加拉太書 3:10
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是被咒詛的;因為經上記著:「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詛。」
希伯來書 8:10
主又說:那些日子以後,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: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,寫在他們心上;我要作他們的神;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
希伯來書 10:1
- 4
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,不是本物的真像,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。
若不然,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嗎?因為禮拜的人,良心既被潔淨,就不再覺得有罪了。
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;
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,斷不能除罪。
羅馬書 2:14
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,他們雖然沒有律法,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。
羅馬書 2:12
- 15
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,也必不按律法滅亡;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,也必按律法受審判。
(原來在神面前,不是聽律法的為義,乃是行律法的稱義。
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,他們雖然沒有律法,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。
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,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,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,或以為是,或以為非。)
羅馬書 3:31
這樣,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?斷乎不是!更是堅固律法。
羅馬書 4:13
- 15
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,必得承受世界,不是因律法,乃是因信而得的義。
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,信就歸於虛空,應許也就廢棄了。
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(或作:叫人受刑的);那裡沒有律法,那裡就沒有過犯。
羅馬書 7:9
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;但是誡命來到,罪又活了,我就死了。
加拉太書 3:17
- 19
我是這麼說,神預先所立的約,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,叫應許歸於虛空。
因為承受產業,若本乎律法,就不本乎應許;但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。
這樣說來,律法是為什麼有的呢?原是為過犯添上的,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,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。
加拉太書 3:21
- 22
這樣,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?斷乎不是!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,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。
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,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,歸給那信的人。
加拉太書 4:4
- 5
及至時候滿足,神就差遣他的兒子,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
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。
以弗所書 2:8
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;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;
希伯來書 7:18
- 19
先前的條例,因軟弱無益,所以廢掉了,
(律法原來一無所成)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;靠這指望,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。
雅各書 2:10
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,只在一條上跌倒,他就是犯了眾條。
羅馬書 7:7
這樣,我們可說什麼呢?律法是罪嗎?斷乎不是!只是非因律法,我就不知何為罪。非律法說「不可起貪心」,我就不知何為貪心。
羅馬書 7:22
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(原文作人),我是喜歡神的律;
羅馬書 8:4
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、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。
羅馬書 6:23
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;惟有神的恩賜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,乃是永生。
羅馬書 7:6
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,現今就脫離了律法,叫我們服事主,要按著心靈(心靈:或作聖靈)的新樣,不按著儀文的舊樣。
加拉太書 5:4
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,是與基督隔絕,從恩典中墜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