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 12:19
親愛的弟兄,不要自己伸冤,寧可讓步,聽憑主怒(或作:讓人發怒);因為經上記著:「主說:『伸冤在我;我必報應。』」
約翰福音 8:44
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,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。他從起初是殺人的,不守真理,因他心裡沒有真理。他說謊是出於自己;因他本來是說謊的,也是說謊之人的父。
約翰福音 10:10
盜賊來,無非要偷竊,殺害,毀壞;我來了,是要叫羊(或作:人)得生命,並且得的更豐盛。
以弗所書 4:28
從前偷竊的,不要再偷;總要勞力,親手做正經事,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。
啟示錄 21:8
惟有膽怯的、不信的、可憎的、殺人的、淫亂的、行邪術的、拜偶像的,和一切說謊話的,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;這是第二次的死。」
箴言 29:24
人與盜賊分贓,是恨惡自己的性命;他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,卻不言語。
哥林多前書 6:9
- 10
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?不要自欺!無論是淫亂的、拜偶像的、姦淫的、作孌童的、親男色的、
偷竊的、貪婪的、醉酒的、辱罵的、勒索的,都不能承受神的國。
出埃及記 22:2
- 3
人若遇見賊挖窟窿,把賊打了,以至於死,就不能為他有流血的罪。
若太陽已經出來,就為他有流血的罪。賊若被拿,總要賠還。若他一無所有,就要被賣,頂他所偷的物。
馬太福音 18:15
- 17
「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,你就去,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,指出他的錯來。他若聽你,你便得了你的弟兄;
他若不聽,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,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,句句都可定準。
若是不聽他們,就告訴教會;若是不聽教會,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。
約伯記 24:16
盜賊黑夜挖窟窿;白日躲藏,並不認識光明。
詩篇 50:18
你見了盜賊就樂意與他同夥,又與行姦淫的人一同有分。
哥林多後書 11:26
又屢次行遠路,遭江河的危險、盜賊的危險,同族的危險、外邦人的危險、城裡的危險、曠野的危險、海中的危險、假弟兄的危險。